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昭觉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关于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公告

发布时间: 2024- 02- 08 10: 10浏览次数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、国务院《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》、《四川省<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>实施办法》、四川省《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》有关条款的规定,昭觉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将根据昭觉县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的需要,适时开展以抗旱、森林防灭火、资源性增雨、改善空气质量、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等为目的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,特公告如下。

一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时间

从2024年1月至2024年5月,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在此期间遇有合适的气象作业条件,各相关作业点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,进行增雨作业。

二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

昭觉县火箭作业点位置:比尔镇、解放沟镇、四开镇、古里镇。

三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

发射装置为火箭架,弹药为“WR-1D型”增雨火箭弹,火箭射程约4000米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严禁闲杂人员及牲畜进入,不能以任何理由玩弄、损坏作业设备。

2.作业点周边4公里范围内是落石区。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,作业点周围40米范围内禁止围观、照相、摄像、放牧等活动。当听到爆炸声时,应立即隐蔽,不要在外游玩或观望,以免弹片落地伤人。特别是路上行人要注意安全。

3.人工影响天气使用的火箭弹均火工产品,有一定的危险性,按照军标规定,允许每100发有2至4发不爆炸或爆炸不完全,属正常范围。作业过程中可能掉落未爆炸的弹头或未完全爆炸的弹头碎片,如发现应立即向当地村委会、镇政府、公安机关或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报告,并保护好现场。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将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,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。任何人不得捡拾、随意摆弄、火烧、自行拆卸火箭弹,以防发生意外伤人事故。如捡拾后因私自摆弄、敲击、自行拆卸、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的,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或监护人自行承担,造成第三方伤害事故的依法赔偿,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,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对此不负任何责任。

4.如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导致意外事故发生,请立即向当地政府、公安机关或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报告。如有人员受伤应先行救治,并保护好现场,以便及时对事故进行处置。

昭觉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值班电话:0834-8334121、0834-8335822。

特此公告。


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昭觉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4年1月26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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